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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出台新规:环保资金倾斜投向民生环境项目

河北省出台新规:环保资金倾斜投向民生环境项目

河北省出台省级环境保护资金管理使用办法

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段丽茜)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北省省级环境保护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提出,环保资金优先支持国家及河北省确定的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重点任务,倾斜投向环境污染严重、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生态环境领域或项目。

河北省出台新规:环保资金倾斜投向民生环境项目


《办法》明确,环保资金是指中央财政支持我省和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的用于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含重金属)污染防治、农村节能减排等各类资金。环保资金按照支出级次,分为省本级环保资金和对下补助环保资金。

河北省出台新规:环保资金倾斜投向民生环境项目


各级环保、财政部门要建立环保资金项目库,实行动态更新。环保资金优先支持已纳入项目库且前期准备成熟、能够发挥实效、短期内能够形成支出的项目。

《办法》提出,**财政支持方式。积极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财政贴息等方式,鼓励运用第三方治理、政府购买服务、PPP、投资基金、融资租赁等模式,放大资金使用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