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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环境污染治理新规落地 多领域启动第三方治理

河北环境污染治理新规落地 多领域启动第三方治理

近日,河北省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河北省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管理办法》提出,在重点行业、领域、企业有序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建立排污者负责、第三方治理、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机制,完善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制度体系,加快节能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发展。


河北环境污染治理新规落地 多领域启动第三方治理


办法提出,鼓励在环境公共服务领域、工业园区污染治理与设施运营服务领域、重点行业开展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环境公共服务领域包括河流(湖库)整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城镇污水、垃圾处理特许经营服务,城镇集中供热减排治理与设施运营,大气、水环境质量监测设施建设、运营。工业园区污染治理与设施运营服务领域,主要是工业园区的环境治理、监测、环保设施运营服务等。重点行业包括列入限期治理且逾期不能完成治理任务的钢铁、水泥、电力、玻璃、焦化、化工、制药、印染、电镀、制革企业。


河北环境污染治理新规落地 多领域启动第三方治理


排污企业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机构在签订合同时,要明确治理标准、内容、费用、双方权利义务等。排污企业或单位要将污染治理、污染物排放等情况,通过企业网站或媒体向社会公开。环保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依据现场监督检查结果,按季度公布其治理效果、履约情况等信息,并纳入诚信档案。


办法提出,对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机构实行信用管理,由环保部门负责建立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机构诚信档案,纳入全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机构“黑名单”制度,对有监测数据造假、偷排偷放等环境违法行为,以及由于管理失职等人为可控原因造成环境污染事故、信用评价结果属于“差”等级的,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